協作版本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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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軟體包

    軟體包是對於一種軟體所進行打包的方式。在不同的作業系統中,軟體包的型別有很大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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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為什麼有些人願意做自由軟體 理由是什麼?

    1.有些人只是喜歡幫助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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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壞人助教代課

    助教說要我們自己研究安裝Adobe Flash Player及排版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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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課老師要我們安裝de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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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學期的一開始我學到如何下載、安裝、更新ubuntu,也學習了自由軟體、開放原始碼及著佐權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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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老師給我們看了有趣的微電影 PROJECT: LIB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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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書館軟體宣言

    羅伊•泰南(Roy Tennant)要釐清圖書館與圖書館系統商的關係,於2007年11月12日發表《圖書館軟體宣言(Library Software Manifesto)》。

    消費者權益

    • 我有權知道,現在有什麼、未來走向 - 廣告傳單講得很好,不過,我有權知道今天下單時,可以拿到什麼。
    • 我有權使用買來的東西 - 如,對我的資料另建索引時,不能額外收費
    • 我有權使用產品的應用程式介面 - 應用程式介面是簡單的介面,讓應用程式彼此溝通;換句話說,透過軟體程式送出結構化的詢問給另一個應用程式,並收到結構化的回覆。在產品本身的應用程式介面,不應該額外收費。
    • 我有權得到完整且正確的文件。
    • 我權使用自已的資料 - 不限於記錄本身,還包括使用的記錄(如,某書被借出多少次),對相關排序或其他用途而言,該等資訊愈來愈重要。
    • 我有權近用唯讀資料庫 - 客戶不能近用底層的資料庫,是可以理解的;但沒有理由禁止近用唯讀資料庫。
    • 我有權不讓簡單的事物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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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軟體(Free Software)或開放原始碼(Open Source)都不是專有名詞,任何軟體都可以自稱為自由軟體或開放原始碼,沒有智慧財產權的問題,不受著作權、專利權或商標權的保護。

    實務上,軟體社群的認定標準,以美國自由軟體基金會或開放原始碼促進會的定義為準,除非有能力判讀授權條款的內容,多半以被美國自由軟體基金會或開放原始碼促進會審核通過的授權條款,做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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